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2022年12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462.8万件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消息,2022年12月,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、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462.8万件,环比增长23.1%、同比增长16.1%。其中,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受理举报67.1万件,环比增长35.6%、同比增长111.5%;各地网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举报77.3万件,环比下降0.5%、同比下降29.0%;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318.4万件,环比增长24.2%、同比增长17.7%。
在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的举报中,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受理量占50.4%,达737.7万件。
目前全国各主要网站平台不断畅通举报渠道、受理处置网民举报。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图片来源: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